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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26(1 / 1)

烟花。 黎英睿从兜里掏出手机,想给肖磊发条消息。船上wifi不好,他往门边走了两步。刚点开对话框,就震个不停。 两张照片,两条语音,一大堆未接来电。 黎英睿眯眼看着那两张照片,半天才认出来是董玉明。扑哧一声笑了,点开了肖磊的语音。 “你在哪儿?!董玉明不知道整了什么搁船上害你!快去人多的地方!别单独行动!” 第二条的发送时间隔了半个小时,背后是呼呼的风声。 “我马上就到!等我!十点半,十点半之前我一定到!” 这两条语音放完,黎英睿彻底懵了。刚要回拨,从外面传来错落纷杂的脚步声,紧接咔哒一声落锁的响。 【作者有话说】 哈尔滨人不要打我。真有这么句上海话。 请上海人出来解释一下,为什么是霉头触到哈尔滨,不是触到海南岛。 评论都看了!没抽出空回,一会儿回哈! ◇ 第107章 肖磊把比亚迪开成了风火轮,终于在傍晚7:40赶到了D城港口。一辆白色五菱皮卡已经等在原地,郭亮正从货斗往下卸一艘水摩托。 红黑相间的摩托艇,车身前印着银托安保的猫头鹰图标。 肖磊从X市往回开的时候,一直在联系港口的游艇。大游艇没有空的,小游艇不敢开到公海——太危险。 情急之下他联系了郭亮,让他从公司偷一艘水摩托出来。 郭亮一听说他要开到公海找游轮,连骂他疯球了。哪怕是天气好,公海的浪都有两三米来高,别说屁股大的摩托艇,就连40米长的游艇都悠得像云霄飞车。 肖磊只说了一句话:黎英睿要没了,我就一头扎海里陪着。 平时稳当可靠的人,冷不丁说出句疯话,很难让人不相信。再加上郭亮刚结婚,设身处地想了想,到底还是帮了忙。 肖磊从车上跳下来,跑过去跟他一起往下卸。 冬天的海,冷得绝情。岸边是皑皑积雪,水里飘着大块浮冰,翻起来的浪都像刨冰沙一样。 两人拿冰镩子凿出一条通道,把摩托推下海。等深度差不多了,肖磊就直接站在水里换装备。 潜水服、潜水靴、防滑手套、头盔、海洋GPS。最后背上防水袋,插上钥匙,把钥匙圈紧紧绑到腕上。扭头对郭亮道:“谢了!公司那边儿啥事我担着!” 郭亮在他身后推着车尾巴,迎着凛冽的冷风喊:“兄弟我敬你是条汉子!你可得好好回来!” 肖磊没说话,右手比了个大拇哥。伴随一声引擎的轰鸣,全速冲进夜幕。雪白的浪花炸开在海面上,落下后已不见人影。 从港口到北国公主号的停泊地约200公里。银拓安保的摩托艇都是专业救援用艇,最高时速可达120-150。 现在是晚上八点,肖磊预计十点半之前找到邮轮。天气预报显示今夜浪高60cm,但没开多远,浪高就已经达到了一米半。 摩托艇因为高速和轻便,不是贴着水面飞,而是像打水漂一样颠着前进。腾空,入水。再腾空,再入水。实打实地乘风破浪,颠得根本没法坐。肖磊半站在踏板上,膝盖死死夹着座椅,两只手被冻得发木,又被震得发麻。 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夜晚的海更恐怖。 天是墨黑的,水也是墨黑的。黑得太纯正,接近于透明。无从辨别方向,也分不清天地。360°无限延伸成深渊,像片吞噬一切的幽冥。两个巴掌大的艇前灯,被黑暗吸得只剩下半臂长,照着脚下翻起来的白浪。四下安静得可怕,只有引擎单薄的轰鸣,浪拍艇身的声响。小小的摩托犹如一只幽魂,被整个世界遗忘。 人对黑暗、未知、巨物以及大自然有着恐惧的本能,肖磊也不例外。他甚至不敢左右张望,只是死死盯着手腕上的GPS。 摩托开得很快,但GPS上移动的速度却很慢——浪总会把他拍回来。他甚至还被拍飞了两回,好在钥匙拴在手腕上了,一旦他飞出去,摩托艇就会自动熄火。他靠着水性和体能游回来,连大口气都不敢喘,调整方向继续前进。 就这样开了两个小时,车载的蜂鸣器开始报警。在一片虚无的空旷里,催命一样地响——再有十分钟油就要耗尽了。 别说看到游轮的影子,就GPS上显示的还有25公里。120的时速,十分钟内找到游轮的希望,渺茫得近乎于零。 血管在颈子上蹦蹦直跳,恐惧溢满了肖磊的心房。 他在头盔下咬着后槽牙,生理性的眼泪淌了一脸。不止是恐惧自己的灭亡,更是恐惧黎英睿的灭亡——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,他开始控制不住地往坏处想。想黎英睿可能被一群人围殴,可能遭受了凌辱和虐待,最后坠下游轮,被这无尽的黑暗吞噬。 他不愿去胡思乱想。可他的脑子就像恨他一样,左一个念头右一个念头,把他吓得肝胆碎裂。 风割在身上,像死神镰刀的凌迟。浪拍在身上,在寒风中结成了厚厚一层冰壳子,像神魔降下的封印。 十分。九分。八分。 哔哔!哔哔!哔哔! 六分。五分。四分。 哔哔!!哔哔!!哔哔!! “呃啊——!!!!!”他猝然从肺腑里爆发出一声绝望的怒吼。 泣血的一声吼,瞬间就被黑暗吸了进去。他眼含热泪,拼尽最后一丝气力向目的地开去。 向他的小英哥开去。 鲁莽地,无望地,悲哀地,愚蠢地开去。 人是多么的脆弱渺小啊,在大自然的面前,卑微无力地像一只孑孓。---黎英睿心下一凛,直觉就要锁门。 但下一秒门就被大力拉开,有人抓住他的衣领往外一扥。他踉跄了两步,没等站稳就被掴了一巴掌。 他脑子嗡的一声响,短暂地没了意识。等回过神的时候已经倒在了地上,半张脸辣到发昏,血一股股地从鼻腔往外涌。 他撑着地毯坐起身,从怀里掏出手帕。擦着脸上的血,扫视这前面这几双鞋。 有皮鞋,有帆布鞋,有船鞋,还有几双脏得恶心的凉鞋。没有二十也有十几,站得里一层外一层。 黎英睿没抬头,只是擦着脸——他没有仰视敌人的习惯。 等把脸擦干净,三层外三层忽然让了道,一双黑皮鞋伸进他的视野。 John Lobb的基础版成品鞋,市场价5万左右。是双好鞋,不过有点过于狼狈了。磨损严重,露出一块块牛皮本色,像害了皮肤病。 “黎总,好久不见啊。” 黎英睿觉得这声音耳熟。他费力地拄着膝盖站起来,缓缓抬起了脸。 看清来人的瞬间,他怔了一怔。但很快收拾起情绪,皮笑肉不笑地回击:“呦,这不朱总吗。几日不见,褴褛不少啊。” 这话虽是嘲讽,可也差不多是事实。朱绍辉穿着件松垮垮的西装,浑身没比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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