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怎么办?”她悄声问道。 为了防止再次遇到玄鸟,进入峻榞时,皮皮带了一个小型的太阳能驱鸟器,号称红外线感应、变频超声波二合一。连日在沼泽中跋涉,害怕失手掉入水中,就一直没有拿出来充电,现在想用都来不及了。 “不怕,我有马脑。”沈双成从背包里摸出一只弹弓,将一块石头放进皮筋上。 皮皮悄悄地松了一口气,马脑是狐族著名的暗器,乃妖魅群凶之血凝结而成,能杀掉修行不到八百年的狐仙。玄鸟由狐帝亲自繁殖蓄养,从本质上说也是狐仙的产物。 “你有几颗?” “一颗。” “WHAT?只有一颗?没多带一点儿?” “这东西很珍贵好吗。”沈双成低声道,“这一颗是贺兰翚送给我的定情信物。” 皮皮只好不吭声了。 双鸟在天上飞了片刻,忽然间不见了。 两人在泥里待了一会儿,冻得浑身发颤,又觉恶臭熏天,于是悄悄地站起身来。 就在这一瞬间,空中双鸟突至,向他们俯冲下来。 再蹲下去已经来不及了,皮皮抽出猎刀举到耳边,沈双成将弹弓拉得笔直—— “嗖!” 其中一只玄鸟中弹,折回空中扑腾了两下,突然金光四射,如焰火般璀璨一现,空中出现一只火鸟的图案,眨眼间消失殆尽。 “糟了。”皮皮暗叫不好。 也不知死的这只是公是母,另外一只就像疯了一般向他们冲过来。两人抱住脑袋往泥中钻去,那鸟早已先发而至,向皮皮的头顶啄去。 皮皮挥刀猛砍,那鸟原本就是团虚无的灵气,根本不怕刀刃,皮皮还没反应过来,背上就被啄了一下,顿时火辣辣地疼痛起来。 双成将皮皮往泥里一推,不顾一切地向玄鸟扑去,皮皮从泥中爬起,只见眼前两条黑影扑打在一起。定睛一看,沈双成正用双手死死地捏住鸟的脖子,玄鸟拼命挣扎,双翅用力煽动,空中刮起了大风。 皮皮一咬牙,向玄鸟猛冲过去,也不管三七二十一,抓住鸟翅膀放到口中就是一咬,那鸟吃痛猛地一挣,双爪朝空一抓,沈双成吃痛松手,皮皮还想再咬一口,却咬了一个空。 玄鸟飞到空中翻个了跟头,迅速消失了。 皮皮连忙跑到沈双成的身边,看见他用手捂住了右眼。 她的心猛地一沉。 记得何采骏曾经说过,不能让玄鸟啄到眼睛,否则必死无疑。 “双成——”她叫了一声。 一道黑血从他的右眼流了出来。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,皮皮猛地拉住他的手:“别动!” 她抽出猎刀喝道:“抬起你的脸!” 双成一脸惨白地看着她,皮皮一咬牙,手起刀落,将他受伤的眼珠挑了出来,扔出泥中。 更多的血水流了出来,这一回却是红色的。沈双成俊美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黑洞,血红色的眼窝骷髅般地瞪着她。 皮皮解开身上的背包,找到一团酒精棉,用它擦了擦手,然后掏出止血药膏涂在他的眼窝之中,用绷带包住。 沈双成惊魂甫定,轻轻地喘气。 她扶着他又找到一只死马坐了下来,发现他根本坐不住,脸色苍白如纸,几近昏厥,连忙将他紧紧地搂在怀中。 “需要我吻你一下吗?”她轻轻地道。 他闭着眼,因疼痛而无法说话。 皮皮俯下身来,在他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。 他的左眼猛地睁开了,迷惑地看着她。 “一下不够。”他说。 “你要多少?” “一千下?” 皮皮看着他,嗤地一声笑了。 空中露出熹微的晨光,对面的山峦清晰可见,看得见山顶上皑皑的薄雪。 “快到岸边了。”皮皮说。 “我觉得,那只玄鸟不会放过我们。” “也是,”皮皮叹了一声,眼睛忽然湿了一湿,“毕竟我吃了他的孩子,这种心情我很理解。” 沈双成“哼”地一声笑了。 “你笑什么?” “别太难过。”他淡淡的说,“你怎么知道贺兰觿会特别想要这个孩子?” 皮皮怔住。 “八百年中,每二十五年都会有一个沈慧颜……”沈双成凝视着她的脸,“对你来说,是一生一世,对他来说……是另一回事。” “贺兰和我生下的孩子……会跟他一样长寿吗?” ——其实这个问题憋在皮皮的心里好久了,但她想当然地认为,自己虽然活不过百岁,她的孩子因为有天星族的血统,却有机会成为下一代的天狐。 沈双成摇了摇头:“不会,你们的孩子只有人类的寿命。” 皮皮一阵惊讶:“可是,贺兰不也是狐帝跟人类的女孩所生的吗?他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了……” “狐帝是纯种的天星族,到了贺兰这边,血统就稀释了,成了人狐混血。贺兰只有娶狐族的女子,才能生出像他自己那样长寿的子孙。” “……” “现在你是不是终于明白了,为什么狐帝死活不让他跟沈慧颜在一起?因为他们不可能生出一位能够长久统治狐族的王子。” -------------------- 我承认,在我编得兴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少的bug,欢迎大家指正~~还有就是,这是初稿,有些情节省略了,出版稿会做认真的修订和填充。大家都在问我什么时候结尾,这个小说大约是三十万字。所以快到这个字数的时候就是差不多结尾了。 第50章 ================== 一开始,没人记得住他的名字,都叫他“三叔家的病孩子”。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,谁都不看好他。 狼族男人死亡率高,就是因为他们痛恨一切胆小怯弱,有时候明知是傻、明知没有胜算、明知是送死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。 这是一个把“大话”当作“真话”的民族,说出来了就不怕闪了舌头;不值得,也要为它掉脑袋。 狼族讨厌狐族,不仅仅因为宿怨,更主要的是心理上憎恨。 狼族人像是古罗马将军那样讨厌计谋。对他们来说理想的战争就是约定时间、选好地点、摆好队形、一声号响、公开决斗。 他们甚至认为打仗应当像人类上班那样朝九晚五。如果到了黄昏还没结束,两边应该偃旗息鼓生火做饭、睡上一觉明天再打。 狐族从不这样。他们像腓尼基人一样喜欢战术、崇尚以少胜多。和他们打仗就像下棋,每一步都要动脑筋,动不动就会中埋伏。 当年狼王大战狐帝,每到平原、海边、谷地一类空旷的地方就会立即铺开方阵、上千人同时前进、浴血厮杀。 这才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