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吃香的就吃香的,喝辣的就喝辣的。 春芽还是愤愤不平,那嫁妆本来就是先太太留给小姐的,归还给她家小姐是天经地义的事,咋还得用二小姐的名声来换? 黎郁云叹道:“这年头讲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,打老鼠还怕伤着玉瓶……” 否则她早就冲上去,将黎美云那张脸 打肿,闹个天翻地覆了。 真是心黑的畜生! 春芽满脸郁郁,不再说话。 倒是黎郁云很快就振作起来,“对了,小侯爷好像挺喜欢竹子的,我要不要再绣个荷包给他?或者给他做个扇坠子?” 小侯爷好像也挺喜欢扇子的,配上那如玉的容貌,真有风流倜傥之感。 春芽马上道:“扇坠子挺好的,香囊也不错。” 想起今儿江小侯爷的表现,她就高兴,欢欢喜喜地给小姐去找布和绦子。 ** 此时的小侯爷正揉着被拧红的耳朵。 他娘可真是爱他,老是揪他耳朵,本来挺有福气的厚实耳垂,都给捏薄了。 “祖母,我和你说啊,今儿我在街上遇到我那未来的妻子了。” 小侯爷边说边往屋里看了看,没见着王嬷嬷,难不成是害怕看到他?这嘴碎的婆子,迟早要收拾她! 老太太笑呵呵地道:“这么巧?黎家大小姐如何呀?” 其实老太太心里也有些忐忑,她是见过黎郁云的,那样貌挺俊的,看着就讨人喜欢。但乖孙曾说只有绝世美人才配得上他,黎家大小姐虽然也俊,可离倾国倾城还有距离呢,孙儿要是不满意咋办? 长辈对黎郁云那样的相貌倒很喜欢,一看就是温柔贤良类型的,但在那些男子心中就不一样,他们更喜欢像黎家二小姐那般明媚娇艳的。 小侯爷不禁摸了摸怀里的荷包,然后不要脸地夸道:“黎家小姐真是个绝世大美人,儿子能与她结成连理,是儿子的福气!” 绝世大美人?谁啊?莫非他们说的不是同一个人? 老太太满脸迷茫,摸不着头脑,该不会是有人冒充黎家小姐吧? 被叫过来问话的青葱说道:“小侯爷,黎家小姐是长得很好看,但还谈不上绝世美人……小的知道了,小侯爷这是情人眼中出西施!” 他一再保证没人冒充黎家小姐,因为他们是亲眼看着黎家小姐进黎府的。 老太太听完青葱的描述,确定是真的黎家大小姐后,还有点不真实的感觉,所以乖孙这是对未婚妻一见钟情? 她觉得有趣,笑问道:“乖孙,你看上黎家大小姐哪里?” “她踹人的劲儿!”小侯爷两眼放光,“那撩阴腿太帅气了!将我的心踹得砰砰跳……” 老太太顿时露出和伍氏同样的一言难尽之色。 此刻婆媳俩的心情同步了,这黎家大小姐实在太可怜,未来的丈夫不仅指望她养他,还指望她能保护他。 所以孙子的理想就是,娘子喂他吃软饭,还兼职护卫保护他? 长得帅就能想得这么美? “子宽啊!”老太太的脸板了起来,“祖母觉得你的书写得挺好的,再去写几本吧!” 小侯爷满脸疑惑,他不想写啊。 老太太努力地憋出几声咳嗽,然后一脸虚弱地道:“祖母老啦,百年之后,想要子宽出的书当陪葬 ,也不需要很多,二三十本就成……” 二三十本? 小侯爷瞠目结舌,这是想他累死的节奏啊。 老太太却不管,“我这就让知书监督你,你好好写啊,祖母等着呢!” 她听知书说了,乖孙的第二本书已经开始印刷,再过几日就能送到书铺卖,那第三本书也可以开始了。 打发孙儿离开后,老太太马上振作起来,婆媳两一起出现在库房,为黎家大姑娘挑礼物。 伍氏拿着一匹布:“这匹布很好看,听说黎家大小姐喜欢清雅的,做裙子多适合啊。” 老太太点头,问道:“还要送补药么?要是黎家小姐误会怎么办?她会不会觉得咱们嫌弃她体弱……” 伍氏委婉地道:“儿媳觉得,这补药就不用了。” 能一脚踹翻纨绔,肯定娇弱不到哪去。 这也是王嬷嬷挑拨离间失败的原因,健康的姑娘有更高的机率生下健康的孩子,那点在旁人眼里的不适宜,在这对婆媳看来,根本不是事! 老太太又道:“纸墨笔砚可以送,听说黎家大小姐挺喜欢读书的。” “这缘分的事可真说不清,子宽先前还不想成亲的,嫌弃未来的娘子会花钱。”伍氏忍不住开始老生常谈。 谁也没想到一见钟情的事会发生在自己那抠门精的儿子身上?夫妻恩爱,这家业才能长久,等黎家小姐嫁进来,说不定很快就有下一代,到时府上就热闹了。 “郁云这么会读书,下一代的启蒙就靠她了。” 老太太说着,示意田嬷嬷到厨房,让厨娘给她做养身汤,她得好好地保重自己的身体,还得帮忙带曾孙呢。 得了老太太的准话,知书就像拿了尚方宝剑,一副监工的晚娘嘴脸,得意洋洋地道:“小侯爷,您看奴婢对您多好,不需要您动手写,只需要你张嘴说说话就成。” 这可不关她的事,她奉的可是老太太的命令。 小侯爷的嘴唇都在抖,他的嘴巴想发出不工作宣言,一个话本,他得费多少口水啊? 他试着建议:“知书啊,其实呢,你偶尔也可以去学学蔷蔷和柔柔的。” 比如说她们不用学就会的咸鱼的本领。 知书暗忖,她才没这么傻呢,学她们?等着被你扫地出门吗? 面上却笑得很温柔:“小侯爷,别再磨蹭了,您看第三本书想出什么内容呢?美食还是破案……” 小侯爷的头都大了:“我还没灵感,你让我想想该写什么。” 说完,小侯爷就像挺尸般瘫在躺椅上,喝着茶、吃着点心,然后闭目养神思考。 思考着思考着,他开始打起了呼噜。 知书拿出毯子为小侯爷盖上,不疾不徐地坐下来,掏出本书,书名很直接:《柯导破案录》。 她翻开第一页,看了很久很久。 知书虽然爱读书,但从来不觉得自己是才女,即使小侯爷和杨世子都夸她遣词造句比很多书生还 要好。她听后心里固然高兴,但从不敢骄傲自满,因为她再怎么会读书,都只是个婢女,没有人身自由的丫鬟。 她也从来不敢以读书人自居,不敢有什么不切实际的野望,即使她知道小侯爷抠归抠,对身边的人很好,比如说那本《京城美食》让青葱赚得盆满钵满。 以前,她偶尔还会想,她帮小侯爷润色文章,大概她的待遇和青葱差不多吧,一大笔足以让她离开定远侯府后、也能生活得很好的银子,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