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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6(1 / 1)

蜷在沙发上,睡了一会觉。 醒来后,喉咙就疼得厉害,室内空调温度开得很高。 她漆黑的头发,随着咳嗽的幅度颤抖,丝丝缕缕地散落在纤瘦的背脊上。 午休了一小会儿。 在混沌中醒来的时候,沙发上扔了一件他的黑色大衣。 礼汀还以为看错了,细瘦的手指揉了揉眼睛,狐疑地坐起身。 按理说这个点,他不会回来的呀。 应该是佣人,拿着他的衣服,去清理的时候。 路过沙发掉下来的吧。 困得迷迷糊糊。 礼汀什么也没有想,踩在地毯上走过去,径直把头埋进他的衣服里。 呜——好好闻。 好想念他的气味,她把脸颊埋进去磨蹭。 但是不一会儿就心尖悸动了起来。 之前和那人肌肤之亲的那晚,实在太激越。 虽然到不了情.事的范畴,但是已经让她嗅着他的荷尔蒙味道,就没办法站稳。 四下无人,她偷偷摸摸地穿着他的衣服,嘴角像做了坏事一样上扬。 江衍鹤的大衣很长。 她穿起来几乎到小腿以上,感觉被那人包裹起来一样。 只露出白皙的脚踝。 不能在外面再待着了,好想小声喘息。 礼汀往周围羞耻地看了几眼,赤着脚,哒哒地跑回房间。 - 冬至前一晚,京域下了很大的雪。 礼汀从学校回来,洗完澡,躲进被窝里,身体迅速回暖,他惬意地眯上眼睛。 手机震动,接到了杨洵的电话。 杨洵:“你最近过得好吗?” 礼汀:“嗯。你呢。” 杨洵:“我过得不好,一点都不好。其实我很担心你,怕他没有好好对你。之前不是约好了一起出来吗,我太想见你一面了,自从十一月在外面实习以后,完全没时间抽空回来找你。之前不是约好去给你妈妈扫墓吗,我一直放在心上。” 礼汀:“很久都没有联系了,我以为你已经忘掉这件事了。” 杨洵情绪激动地说:“我怎么可能忘掉,你是我二十多年来,唯一一个心动的女孩子!我忐忑了很久,要不要打扰你......毕竟你被他在我面前狠狠宣誓主权,又带走了,我也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自愿的,有没有被强迫.....这段时间,我很痛苦,觉得没有能力保护好你。特别是第二天,赛车品牌商给我打电话,真的送我了一辆上百万的摩托车,我放在学校车棚里,特别格格不入,每天盯着它发呆,总觉得是把你卖掉换来的。我等着你和我打电话,一直辗转反侧的想和你联系......” 礼汀愧疚道:“对不起。” 杨洵恳切地说:“能让我和你一起去扫墓吗,我真的很想亲手给她献一束花。” 外面冰天雪地. 妈妈在地下,会不会很冷呢。 和妈妈有关的一切,礼汀一直舍不得忘记。 每年,她都会抽出冬至和清明,去妈妈的墓前看她。 回想起来,她已经很久,都没有联系礼至宸了。 她的便宜爹,满脑子商业宏图飞黄腾达。 他一直都憎恨方兰洲,说她的命途是天煞孤星,又怎么会回想起他前妻,在泉下泥削骨呢。 礼汀咬住下唇,不让自己哭出来。 她沉默了一会儿,努力让语气听起来不那么颤抖:“嗯,妈妈不喜欢玫瑰,更喜欢淡雅一点的花,你买一束白菊就好。” 第二天。 女生少见地穿了一条黑色及踝的长裙,和黑色大衣,撑着一把黑色的伞。 在纷纷扬扬的大雪里,她眼睛湿润极了。 在冷风的吹拂下。 她踏着长阶,一步步走到山顶,来到方兰洲的墓前。 待到杨洵献完花。 礼汀用冻得通红的纤弱手指,一点点抚去母亲墓碑上的雪。 她用大衣口袋的丝绢,把方兰洲三个字,旁边的黑白旧照片一点点搽干净。 方兰洲永远没有迟暮的那一天。 她停在三十五岁。 遗照上的方兰洲,并没有涂什么粉黛,却足以艳绝京域,眼睛星光潋滟,可惜在永夜消失,唯余黑白色。 烧灯哪能续昼。 看再多她的影片怀念她,她不会再回来了。 “她真的太美了。”杨洵悲哀地感叹道,他声音被风吹得破碎不堪。 红颜多薄命,实在辛酸至极。 如果她尚在人世的话,眼前的女生不知道被宠得多幸福吧。 可是礼汀还是孤独又坚韧地,好好长大了。 她眉眼很像方兰洲。 方兰洲非常魅和蛊惑,不适合出道早期的清纯挂,有一种把男人勾引进她眼波里,永远沉沦,近乎芳华绝代的魅力。 但礼汀更为贞郁,从春幡雪柳里探身出来的画中仙,白壁皓雪,清冷俜伶,净匀不染尘的美。 像冰镇的雪白荔枝,透明柔润,带着惠泽世人的甘冽。 礼汀看着墓碑。 回忆一幕幕浮现在眼前。 她还记得那年,孤身趴在妈妈冰冷满是水渍的身体上,哭得撕心裂肺。 最后实在哭不出来了,哽咽着,还是掉眼泪,叫着妈妈,妈妈。 稚嫩的嗓音叫了一夜,喉咙里咳出了鲜血。 身边没有一个人,把跪得双腿发麻的她扶起来。 那时候,礼汀才八岁。 每次回想起来,她都觉得世界变得一片灰烬。 直到—— 直到遇见江衍鹤。 妈妈,你知道吗? 谢谢你庇佑我。 上次我来看望你,提到的那个男孩子,我已经对他表明心意了。 可能你会埋怨你的傻女儿,没有把他带来,没有让他在此刻,站在我的身侧。 但我知道,他永远会站在我的身前。 让我再也不会被雨水浸透,教我学会呼吸和游泳,认识他,是我这么多年以来,最快乐的事。 妈妈,来日方长。 我和他还有很多很多以后,跨越山水和生死,在遍体鳞伤以后,彼此抱紧舔舐伤口。 我很爱他,深入骨髓的爱。 虽然只是一年半载,可我深夜想起他来,都觉得认识了他一辈子。 爱他这回事,死生不渝,成了我的本能。 原来爱一个人,是不能用时间,来丈量深浅的。 妈妈,自从你走后,再也没有人会为了我展现出喜怒,怜惜我,尊重我。 我觉得我就像浮萍,消失了也无人知晓,可是他一定知道。 只要我需要他,他就会来。 虽然我在拥有他的过程中,想尽了各种方法,甚至付出性命也甘愿。 人总是要为了爱而争取,对不对。 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,全是和他有关的。 那我说说别的好不好,你留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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