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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3(1 / 1)

都倾注在了女人唯一的儿子身上。 他引他步步沦陷,将他拉入泥淖,令他永无翻身之地。 人前,连厌包容善良,是个无可挑剔的温柔哥哥。 人后,连厌轻轻眨眼,勾唇漫笑,似情人暧昧低喃:“我最喜欢的,就是你这样的蠢货啊。” ③ABO 因为无法违背的结合热,让不愿意接受家族安排的强A锁定上了一名怯懦自卑、平平无奇的Omega。 不管他对连厌做什么,对方都不敢反抗。也只有他知道,Omega哭起来的时候,黑框眼镜底下的那张脸究竟有多艳丽绝色。 人前,连厌胆小怕事,柔弱如菟丝。 人后,连厌看着跪在地上,脆弱难当,苦苦哀求抚慰的强A,天真的表情要多残忍就有多残忍:“可是,我完全不爱你啊。” ④他的忠犬 前世,秦家小少爷秦湘是凤家家主的忠犬。他爱他,为他肝脑涂地,甚至不惜背刺待他如亲弟的世交好友。 这辈子,一切从头开始。 人前,连厌依旧疼他,照顾他。 人后,连厌在秦湘最依赖自己的时候,同时恢复了他和凤家家主的记忆:“糟糕,你好像离不开我了呢。背着凤家家主跟我见面,是不是很刺激啊。” 【他们的爱污劣、混浊,不堪。】 连厌猩红的舌尖舔了舔嘴唇,真是美味啊。 渣男:对不起,我很渣 连厌:没关系,我更渣 ★《拯救那个小可怜》→喜欢甜甜恋爱可以入手嗷 林然每一世都是作为背景板的存在。 他在篇幅宏伟的作品中只有寥寥数笔,负责烘托主角受的伟光正,或是早死,或是饱受折磨。 即使丢进人群中,也是灰扑扑一团。 顾亥从无数人当中看到了他。 为他拨开人群。 将他捡起来洗干净身上的肮脏。 再亲手为他镀上金光。 ①留学归来的大少爷×小哑巴书童 ②有许多触手的大妖怪×因为是双性自小被歧视的自厌公子 ③豪门养子×被当成女孩子养大失去人格的豪门真少爷 ④风流俊美太子殿下×惨遭虐待毁容奴侍 …… 蔫儿坏攻×又乖又软小可爱 点击专栏可获得更多预收[可爱捧脸] 第1卷 一些番外 第51章 番外 正式订婚 大三下学期, 御怜和宁姝一起去了F国当交换生。寒假的时候,两家人就已经给他们办了一场非常隆重的订婚仪式。 当然,在此之前, 双方还要正式地去对方家里拜访一次,而后两家家长约个时间一起吃顿饭。御怜这边还好,他上次已经去过宁家一回了, 在赵洛海的事情后,宁锦淮和沈庄又邀请他到家里去过几次, 因此紧张程度比宁姝小很多。 但也不能说没有,相较于上回,这次的意义要更重要。 临近春节, 街上的行人都变少了许多。宁家的客厅却是十分热闹,许多都是上次在生日宴上有过一面之缘的人。 宁姝拉着御怜挨个介绍,那股高兴劲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。有他在,御怜这趟拜访十分顺利。 临走之前, 御怜还发现了宁姝的日记本。 x月x日,晴。 御怜今天早上来得有点晚,我在他的校门口等了五分钟才看到人。 ——那天早上他是因为有点感冒,所以起床比平时晚了。御怜回忆了一下,那也是他为数不多的一次跟计划不符。 x月x日, 小雨。 御怜的伞也是黑色的,走在雨里的时候, 我很想跟上去,但又怕被发现。想变成他的伞。 x月x日, 天气很好。 今天看到御怜三次, 好幸福。 x月x日, 雪。 好像亲亲御怜, 想亲想亲想亲…… 想变成他的贴身衣服,想闻闻他的味道。 看到一半的时候,宁姝就进来了,被御怜看到曾经自己对他暗中的喜欢和痴迷,顿时羞窘地想要将日记拿回来。可手都伸出去了,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碰到,只是软绵绵地说:“学长不要看了。” “为什么不要看?” 日记里面记录的全都是跟他有关的事情,还有宁姝对他的感情,暗恋远比想象当中更加艰难,也更加心酸。而宁姝对他的爱,也远比他当初说出来的要重。 “你喜欢我,为我做了很多事情,就要告诉我,让我知道你为我的付出,让我心疼。” “可是我不想你心疼,我只想你高高兴兴的。” “宁姝,如果当初你没有跟我在一起,我也没有选择你的话,你要怎么做?” 御怜问出了一个跟宁姝在医院里很相似的问题,他们的命运在宁姝走到他面前,提出成为朋友,却被他直接答应交往的那一刻,就走向了另一个跟原本截然不同的拐点。 “那我就远远地看着你。” 在宁姝心中,他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在御怜遗落那枚水晶吊坠的时候叫住对方,跟对方成为朋友。尤其是得知御怜一直被父母要求,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绝对优秀后。 即使他们成为了朋友,宁姝也很有可能没办法帮到御怜什么,但至少他能够陪在御怜身边。 “可是那样,或许我们就永远不能在一起了。” “我心里面,你最重要。”所以就算不能在一起,也没关系,“而且我们现在已经在一起了。” “既然如此,日记就带回家,等下次小姝再念给我听吧。” 御怜斯文恶魔地将日记本装进了大衣口袋里,有意将宁姝说话的重点落在了前面那句。最后还又捏着宁姝的下巴,很是耐心地教育着对方:“还有,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的话,你应该要用尽所有手段,拿出教训别人时候的架势,把我抢到你身边。” “然后,占有我。” 他的每一次教导都足够让宁姝心悸不已,仿佛第一次面对御怜给予的亲密那样,无措又兴奋。 当天晚上,大魔王满足了小兔子在日记上的很多心愿。想亲他,想变成他的衣服,想闻他的味道…… - 隔天,是宁姝要去御家正式拜访的日子。路上他不止一次地整理了身上穿的衣服,在宁姝第三十二次侧身想要问御怜“我这样穿爷爷奶奶会喜欢吗”,并且脖子上的领结都快被他调整得将那块皮肤磨红了时,御怜伸手将他整个人按回到座位上,同时又将那条领结挑开了不少。 今天宁姝穿的这套衣服仍然是御怜选的,休闲里面透着些富贵气,很适合对方,骄纵却又不跋扈。然而在将领结挑开以后,宁姝的骄奢之气中又掺了份靡色,薄薄的,如同敷在皮面上的胭脂,手指轻轻一捻,脂粉就要沾到指腹上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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