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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12(1 / 1)

徒孙离开,已经过去两年。 那家伙怎么了?出什么事情了? 向镇北看着面前的土坯瓦屋,皱起眉头。 自从那个人出现后,向镇北的身体迅速衰败。 他杀了徒弟,夺取他的身体后逃离了现代社会,来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躲了起来。 听徒孙说,那位祖宗现在是全民偶像。 他捐款几十亿,还弄了“冰怡”基金会,每年撒出去的钱用“亿”来计算。 向镇北不知道“祖宗”是哪儿来的。 他记得当初鲁明庭被自己杀死,应该魂飞魄散了啊?为何他在十年后又复活了? “祖宗”到底是不是鲁明庭?! 这个问题困扰了向镇北很多年。 不过不管对方是谁,这人一来,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肉。身毁了,真是可惜! 他永远记得大片肉块从身上剥落,最后消散成灰,是多么恐怖的事情。 肉身毁得太快,向镇北当时来不及找优质肉。身,只能抓住离自己最近的徒弟。 可惜徒弟天赋不行,加上准备不充分,导致向镇北融合的不是很好,这些年一点儿长进都没有,更加不敢出去。 听徒孙说,那位和特调局关系密切,帮忙出手好几次。 还有小道消息说,祖宗其实是鬼王,一鬼镇百邪! 他的出现导致玄门那些阴晦的东西全没了,有也是私底下偷偷摸摸弄,不敢叫人知道。 而且他还大力支持科技、军事和民生,把卖符的钱全投入进去,自己半点儿没留。 向镇北觉得,祖宗要是鲁明庭的话,他绝对是玄门的叛徒! 科学的尽头是玄学! 只有玄学,才能拥有无穷无尽的生命,就像他祖父那样!玄学才是至高无上的! 当年特调局杀了向镇北祖父,焚烧了他的研究室和手稿。 可他们不知道,祖父早把禁术分别纹在他和父亲的后背上。 向镇北运气好,一次就成功了。 他和鲁明庭的师父是好友,听好友夸自己的徒弟如何有天赋,假以时日绝对能成为玄门顶尖大佬,向镇北非常动心。 他用计忽悠好友过来,枪。杀了对方,又破了道馆的阵法,夺了鲁明庭的肉身。 那身体真是好用! 好友没骗人,鲁明庭天赋极高,连向镇北都嫉妒。 原本他还差一点时间就能再上一层楼,没想到那位突然冒了出来,肉身也随之毁坏。 他努力了十年,前功尽弃,每次想到都会吐血。 他到底是不是鲁明庭呢?向镇北再次问了自己这个问题。 又等了十天,向镇北的徒孙终于来了。 他带了酒,还带来了最新消息,那位走了。 “真走了?”向镇北眼睛一亮。 “官方的追悼会都开了,特调局局长肖毅亲自念悼词!祖宗这辈子最在意他的妹妹,鲁冰怡月初去世,祖宗也走了。” 徒孙给向镇北把酒满上。 “师祖,您可以重出江湖了。现在的玄门简直是乌烟瘴气!老派死光了,新一代的玄门人全是祖宗的粉丝,都特么信科学考大学去了!玄门式微啊……” 大敌已死,向镇北一高兴喝了两斤酒,直接醉了。 等他醒来,人在特调局,面前坐着肖毅。 到了这时候向镇北还有什么不明白的,他被狗日的徒孙给卖了! 肖毅最初怀疑明庭,猜测他是老怪物用了向家的禁术。当时他猜错了,错怪了明庭。 明庭离开之前,找到了肖毅。 “我用尽办法也想不起来那段失去的记忆。” “我总觉得师父的失踪很突然,我自己死得也很莫名其妙。等我走后,你帮忙查一查吧!” 明庭在,压得玄门人不敢为非作歹,这几十年是玄门最平和的时候。 他一离开,总会有藏得深的牛鬼蛇神冒出来。 结果,肖毅倒还真的顺藤摸瓜,抓到了向镇北吹牛的徒孙,逮住了元凶。 等到鬼节,肖毅给明庭烧了很多供奉,把他的死因烧给了他。 想到祖宗睚眦必报的性格,肖毅猜他会不会重新杀回来,亲手复仇? 后来他摇了摇头,放弃了这个念头。 用明庭的话说,一个蝼蚁而已。 对了,在他眼里,他们都是蝼蚁,没什么区别……真是好气! 第40章 九零年代“新月格格”(2) “咿,那我以后是叫盼盼姐,还是叫嫂子啊?” 余豆豆亲眼目睹表哥追求江盼儿成功,忍不住开起了玩笑。 “当然是叫姐姐!他们又没结婚!你叫嫂子这不是坏了她的名声吗?” 顾卫东声音有些严厉,吓了余豆豆一跳。 她眨了眨眼睛,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,像受惊的小动物一样,呆愣地站着。 “爸,你凶豆豆做什么?豆豆也是喜欢盼盼,恨不得她早点儿和咱们成为一家人。” 明庭走过去,摸了摸余豆豆的头。 “豆豆别怕,我爸古板,跟我们小年轻有代沟。至于盼盼,你在家当着咱们自己人可以叫‘嫂子’,在外面得叫‘姐姐’。” “嗯!”余豆豆终于露出笑脸,使劲点了点头。 “明庭——”顾卫东还想教训明庭,先被儿子怼了。 “爸,我认准了一个人,就是一辈子。” “再说,盼盼不是明年就毕业了么!我们可以先结婚,她继续读研,这又不冲突?到时候她不就成豆豆的嫂子了?” 明庭压根儿不管顾卫东脸色有多难看,笑着对江盼儿畅想他们的未来。 “等结了婚,盼盼不用住寝室,可以名正言顺地住在咱们家。” “大学寝室的条件肯定没有家里好啊!盼盼你不是怕热么,等我赚了钱,在卧室装上空调,夏天吹空调多舒服!” 明庭笑眯眯地,好像真的是一个陷入情网,无法自拔的小青年。 “婚前咱家肯定要重新装修一遍,现在流行贴墙纸。盼盼你喜欢什么颜色什么花样,一切按照你的喜好来。” “还有我爸,他可以在家里给你开小灶。别说读研,你以后读博都没问题。” 余冬梅头一次发现儿子这么会撩。 他以前像个书呆子,笨拙得很。 这真是一夜之间开了窍,居然知道怎么讨女孩子欢心了! 余冬梅没觉得明庭说这话又什么不对,更不会认为江盼儿抢走了自己儿子,心里不舒服。 她喜欢江盼儿,是因为这个孩子的经历叫人心疼。 十年前,明庭读六年级,他们学校跟偏远山区小学进行手拉手帮扶活动。 当时,大家捐了很多书本和衣服,学校统一寄过去。 明庭特地在自己捐的《童话大王》里夹了卡片,上面写着家里的地址,希望能和对方成为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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