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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闭嘴吧你,」李明珏一手按住赵攸的肩膀,难得说起了正事,「金老的事本想等他回诀洛再说与你听,你既然问起了,我便好生给你讲讲。正好他过两天回诀洛了,说有要事找我,你也一起见一面,就约在……」
「哪儿?」
「含香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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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巷子里,一个老头在巷口逆光处背着手,光线穿过华发爬满了皱纹间厘厘沟壑。他虽有老相,却不显老态,鹤鬓如霜反而衬得如鹰般的眸子愈发灼灼如炬。只听他话音中正地说:「钦姑娘,好久不见。」
钦红颜和金老早就搭上线了。那时她还没跟李明珏,含香阁来了个穿着敝布烂衫的老头,一身汗酸味儿,抬起脏袖子笑眯眯地从里头掏出几块碎银子,说要点个姑娘陪酒吃。银子是真银子,可出价着实寒碜些,这价钱若是个俊俏穷书生便算了,换作浑身臭气的老头,姐妹们谁不是娇生惯养的,任谁都不情愿,最后遇上了钦红颜,欢欢喜喜地接了活。一顿酒饭后,老头给了她一块玉,问她是不是早就晓得他是个有钱人。钦红颜收了玉,点了点头也没掩饰,衣裳虽然破,但料子她都晓得,前月还有个富商送过她一匹。那商人在她面前拿出了身家本领,猛地一阵大吹大擂,说什么是哪的蚕吐的丝,哪的家绣房定的样,哪个绣娘绣的花儿,总之吹得是天花乱坠,像是神仙才求得来的料子。能穿成这样的,非富即贵。她看人脸色吃饭,要在一次次待人接物中习得一个人情练达,因不知是何处露出了破绽,便诚诚恳恳地低垂眉眼向人请教。老头一笑,说:「眼神。」眼神这东西,只可意会不可言传,大约是某种同类间独有的默契,唯有那绝顶爱财之人,才能在一次次眸光交错中微妙地抿出彼此,也不全算是破绽。钦红颜提壶斟酒,娇娇笑靥含了三月春光,笑吟吟地敬上一杯:「还是因为您姓得好。」金富贵笑了笑,原来她早就知道他是谁了。诀洛城商旅不断,消息繁杂,来这儿点一杯酒的都是兜里有银子的大人物,他是来找有没有合适的线人,不想遇到了天赐的好苗子,不单灵心慧齿,还是世间难得的绝等颜色。
钦红颜隐在巷角阴影里,青葱细指轻轻搭在秋月白湘水裙裾上,恭恭敬敬地做了个万福:「金老,想您知道我不在含香阁做了,这忙啊,我是帮不上您了。」
「我是来邀姑娘入伙的。」
「你们黑市的生意打打杀杀的我做不了,您知道,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,只想嫁户好人家。」
「凡夫俗子配不上姑娘。」
「巧了,我还就真喜欢凡夫俗子。」
金富贵眉间一舒,仔细端详了一回——宽袍罩身,轻纱覆面,她显然不想像在含香阁一样再靠皮相过活。可这皮相姣好并非坏事,又不是说生得美艳动人,就注定要以色侍人,姿容既可以是她昔日被明码标价的筹码,也可以是今后咄咄逼人的武器。他是个生意人,讲究扬长避短、有的放矢,不知她为何要将好端端的优势藏起来,甘心做个普通人,就好比一块金子封缄在顽石中不愿显露,非要和一般石块去比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