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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必看)上架前读者须知—中(1 / 2)

聊起蝙蝠侠,大家可能都清楚一些基本设定。

比如蝙蝠侠的父母是在他幼年时,罪犯当着他的面杀害的。比如蝙蝠侠武艺超群,智商极高。比如蝙蝠侠害怕蝙蝠,所以化身蝙蝠等等...

那么这些和他是个“疯子”有什么关系呢?

有关系!首先,在蝙蝠侠的设定里,父母被杀后,他一度陷入悲痛之中,自小就对一切罪恶恨之入骨。

而哥谭就是这么一座罪恶之城,罪恶到什么程度呢?

由于贫富差距过大,哥谭的资产百分之九十都集中在几个家族手里,注意,这里不是说资产集中在富人手里,而是家族!

这里划重点,家族的资产垄断,比我们所面对的马氏垄断,或者美利坚“黑色星期五”的那种,要更加严重!

以至于,所有小孩和青年,包括大人都心里明白!老老实实干活,做一个社畜,做一个劳工,做一个正经人!是根本没用的!

你不犯罪,就要被剥削到骨头渣都不剩,而犯罪,还有可能被“哥谭家族”所赏识!

因为“哥谭家族”都听命与“法尔科内家族”的领导,而“法尔科内”这个人物形象,来自于《教父》,也就是“黑帮教父”的形象。

可能这么说还是不够形象,再提一点吧。

为什么在设定里,戈登这么愣头青的“正义使者”能在哥谭混下去呢?

因为哥谭的警察局,说白了也是替“法尔科内”干活的...当时“法尔科内”不光垄断了资本,还通过资本垄断了政界,等于整个哥谭都是他的。

于是乎,警察甚至工资都是由他发放,至于管治安管犯罪,其实就是帮“法尔科内”管地盘,看谁不守规矩,“法尔科内”就一个电话通知警局“喂,冲业绩吗?这伙计给你了~”。

这个时期的戈登可能还不懂,他勤勤恳恳四处抓的罪犯,其实都是“法尔科内”送给他的“礼物”。

那么,一个不犯罪就没法活的城市,又怎么能被对罪恶恨之入骨的“小布鲁斯”喜欢呢?

所以,蝙蝠侠自小就恨身边的一切,还有着严重的被迫害妄想症,对所有人和事都抱有高度的怀疑和戒心,除了与他相依为命的管家——阿尔弗雷德!

这不是“疯子”是什么?这谁能不疯!快来人把蝙蝠侠抓进阿卡姆精神病院!

哎,奇怪的事情发生了!蝙蝠侠因为对罪恶的仇恨而原则坚定(我就是不杀人,不痛不痒的舆论奈何不了我),因为时刻保持警惕而观察仔细意志强大(老子什么都能忍,一旦忍不了,就是你的死期),因对所有人都怀疑而谨慎小心凡事留手(凡事留一手的老千层饼)。

这些都是性格特征,那么接下来就是能力设定。

蝙蝠侠精通世界上127种格斗术(蝙师傅!切他中路!)。

蝙蝠侠拥有人类力量的极限——挺举300公斤(两个正常男人,三个正常女人的体重,正儿八经肩上能走马)。

蝙蝠侠拥有人类耐力极限,速度极限,灵活力极限,抗击打力极限(溜警车追罪犯,骨折算小伤,躲子弹是日常)

蝙蝠侠博学多识,拥有几乎学者界的所有博士学位(上到军校的战略家指挥家,下到普通院校的数学物理学,乃至专业性质的工程学计算机学,无所不通)

蝙蝠侠是个侦探大师,被誉为dc最好的侦探(小丑的把戏,爷一眼就能看穿...一眼不行就两眼...)

另外,蝙蝠侠还会自己做装甲和战衣,曾经吊打整个正义联盟,还打穿了天启星和达克赛德扳手腕(达克赛德是神),而不是像电影里需要请人做装甲战衣(im钢铁...钢铁蝙蝠侠!)

其余的什么包括恐吓大师,审讯大师,语言大师之类的,这里就不细说了。

瞧瞧哥谭把孩子都逼成啥样了!这要是成了罪犯还得了?

于是乎,一个执着于打击犯罪的“疯子”诞生了,哥谭罪犯们迎来了他们一生的梦魇!

一座疯狂的城市,自然也需要一个疯狂的人来拯救。这里需要提一点,蝙蝠侠拯救城市的初衷,是给罪犯们散播恐惧并恢复秩序,属于园林工的修剪工作,给哥谭浇水施肥,除虫打药。

但你们绝对想不到,其实小丑的初衷,也是拯救哥谭。但他希望整座城市都疯狂起来,疯狂到无可救药彻底被摧毁,从而建立一座新的城市,不管新城市是秩序还是混乱!这就像不破不立,破而后立的道理,但手段过于疯狂,谁叫他是疯子呢?而这里,就不得不提到“不杀原则”了。

其实“不杀原则”看起来很失败,听起来也很荒诞,但这也是有原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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