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这是蝙蝠侠自己给自己上的枷锁,以免自己“屠龙者终成龙”,因为dc平行宇宙里有太多关于杀人版蝙蝠侠的故事了,很恐怖!基本上每一个越线的蝙蝠侠都成为了恶棍般的形象,
这与他本身的精神状态有关,因为他真的有精神问题。
试想,一个每天都要面对残忍杀人案,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疯子罪犯,每天都要高强度工作,始终把问题和伤痛藏在心里的人,怎么可能没有精神问题呢?
所以,“不杀原则”是蝙蝠侠防止自己发疯的第一道防线,从小照顾他的管家是第二道,哥谭这座他热爱又痛恨的城市则是第三道。
第二,“不杀原则”是蝙蝠侠证明自己并非恶棍的理由。
要知道,蝙蝠侠因为痛恨罪恶,还要散播恐惧的原因。正常情况下(在没有更紧要的事情时),他每次见到罪犯,起码也要把他打个浑身十几处骨折,不论他是否求饶还是有其他原因,蝙蝠侠眼里容不得沙子。
而且,蝙蝠侠从某种角度来说,是不择手段的。
因为对罪恶的零容忍,他经常暴力执法,暴力审讯,用恐惧来逼迫对方给他线索(高智商罪犯太多,经常不留痕迹不给线索,警察也指望不上)。而且哥谭反派们还经常玩弄人心,逼蝙蝠侠做一些人性抉择。
而蝙蝠侠又自诩黑暗骑士,不管多黑暗的手段,(在不触原则的情况下)能拯救哥谭就是好手段。
因此,蝙蝠侠其实并不得民心(这里还因为哥谭市民还大多是罪犯)。
而且,美利坚提倡言论自由,经常有些记者会被反派收买,来搞一些“蝙蝠侠真的正义吗”“蝙蝠侠打人是否合法”“蝙蝠侠将犯人打至瘫痪真的好吗”这类的新闻。
如果蝙蝠侠杀了人...就会变成“正义的蝙蝠侠杀人啦!”“黑暗骑士堕入黑暗啦!”“蝙蝠侠三拳打死丑关西,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!”
就是这么真实!
第三,“不杀原则”其实也是对制度的一种讽刺。
在哥谭,政界都是由富人掌控的,而犯罪就是这座城市的财富来源之一,甚至每当罪犯破坏城市炸飞公家建筑时,他们就可以申请上面拨款,从而克扣...
政客:“小丑你加把劲~把市政厅炸了!快快快!”
小丑:“好勒~”
所以,哥谭的死刑定的很轻,大部分都关进了黑门监狱,但是,又有大部分的反派可以借口用“精神病”的理由脱罪,从而进入阿卡姆疯人院...
小丑:“爷是疯子,爷没罪!”
政客:“好勒丑爷~请您在疯人院里吃好喝好,明个我们就接您出去!”
另外,由于哥谭的反派设计的都过于经典,编剧们都怕写死了还得重新创作新的反派,而新的反派又没有老的好,所以...
编剧:“哪个b又把小丑写死了!你能给老子再设计一个小丑出来?”
小丑:“知道设计不出来还不快把爷复活!”
编剧:“好勒,小的正有此意~”
所以,蝙蝠侠真的心累。作为超级英雄,他不可能踏入政界,因为政客的屁股始终不会往人民那坐,他们一天天忙来忙去,是为了国家,为了政权!(这里请不要聊我国内情,我聊的是美利坚)
而且即使有钱,他也不会去买通政界,因为那是罪恶,他永不妥协。
持“不杀原则”的他可能也希望制度能把这些十恶不赦的罪犯恁死,但是,即使小丑自己枪毙自己,编剧也得让他活过来好接着讲故事。
这也是无所不能的蝙蝠侠一直拿哥谭“没办法”的原因,也是大家把哥谭反派视为蝙蝠侠的“收藏品”,把阿卡姆疯人院视作蝙蝠侠的“手办柜”的原因。
好家伙,一不小心又写了快三千字了,我还没说明蝙蝠侠的内核和与主角的关系呢......
那就再来三千字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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