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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33(1 / 1)

人曾经对他动过杀心? 十一岁,南下,就是那道横亘在何释大腿上的疤痕! 那这女人便也不值得我的尊重或同情了,虎毒不食子,她还有什么资格为人母,又有什么资格干涉何释的姻缘。 我想这次交谈已经把事情说得足够透彻了,是时候送客了,可那女人伏在地上,眼里竟泛起了水光。 这不是什么寻常事,我上一次见她哭,还是那个负心汉抛弃她的时候,此后种种,无论是与柴房伙计的互相打骂,还是生活拮据的苦,都没看过她哪怕皱下眉头。 或许是在何释身上养成的习惯,我最看不得别人哭,刚还铁石心肠呢,现下又动摇了,“佟姨...咱们好好说,这是怎么了?” 不问还好,一问,她再忍不住了,开始呜咽出声,像受了天大委屈,我这才知道,何释这份惹人怜,也是随了母亲。 她道:“你们...以为我是想分一杯羹么?” 嗯...难道不是吗? “我这么个岁数,要名要利还有什么用呢?”她说。 她抬起脸来,应该是想望天的,可抬眼只有黑压压的房梁。 “婚事是一辈子的事啊,如我这般潦草定下,注定要受一生的苦...”望不见青天,她颓丧的低下头,“我只是想他结个好亲事,莫要为了所谓情爱误了一生啊!” 这下我愣住了,何释攥着我的手也松了劲儿。 对于老花魁,我们算不上了解,人们言说她疯癫、野蛮、暴力,也说她深情、无情,更狠心。 可原来我们忽视了最简单的道理,人不是一面的,如果你看她行为怪异,那是她在受苦。 看她涕泪俱流,我的心也不自觉揪起,只听她又说:“孟老板,儿子都随娘,我最恨他这一点,太喜欢一个人,落不得好下场。而你呢,九月楼,风花雪月的好地界,你能有多专情?” 她转而看向何释,“儿啊,你且听为娘的一句劝,城北里的坤泽受家族荫蔽,你能有无限前程啊。” 隔了十八年,她终于开始尽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了,或许我该为何释感到开心,但并没有。 原谅我就是个俗人,还自私。 我孟知忆,今年二十七岁,别人家的孩子下地跑了,我还没成亲。 现在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了,还是一个极其优秀的乾元,就是这么没出息,就这么几天,我把付出在何释身上的全部感情全部转换成了爱情,所以我现在也是大情种了,我不放人! 像是生怕何释改主意,我撑起胳膊坐起上半身,“名利都是身外之物,说不是两情相悦,再好的家世也是受苦!” 我说的多有道理啊,可老花魁哼笑一声,“孟老板,谁都能说名利乃身外之物,你?亏你也说得出口。” 这…好像是哈,我喜欢钱这事人尽皆知。 但是!那是要分情况的,我爱万两黄金,也爱何释,倘若要我二选一,我是可以忍痛割黄金的。 老花魁看了看我们,想再开口说些什么,最终却只是叹了口气。 良久,她仔细抹了抹脸上的泪水,又轻柔地顺了顺自己的头发,让门面干净了些。 不知怎的,我好像看见了花魁惯有的那份气质,“罢了,想起梁姐劝我那时候了,儿孙自有儿孙福,你们…且苦着去吧。” -------------------- 这周应该能把前世剧情结束 完结后入v收益抽奖发红包 关注后续作话,提供群号 第122章 前世:结契 腊月初,是何释的生辰,也是我们的订亲宴。 九月楼这么现成的条件,我不可能放过,反正把酒菜往那儿一摆,谁愿意来参宴就来,整个九月楼过了最热闹的一天,虽然没赚钱,还倒贴了不少,但我高兴。 我爹娘开席了才姗姗来迟,甚至差点忘了今天是我的订亲宴,还问我搞了什么歪主意,怎么生意这么好。 我翻他们一眼,说哪天我死了,你们差不多头七才反应过来吧? 他们呵呵乐,说不能,他们会比我早走。 我没再细究这些问题,把他们领到主桌上一起吃了饭。 满楼红纱帐,楼外红灯笼,别人十里红妆,那是横着的,我这是竖起来的,五层楼红妆。 从晌午吃到夜里,添菜添得我肉疼,一边高兴一边痛,印象那是相当深刻。 等相亲们终于散席,我让账房先生算了算,说亏了多少。 他扒拉着算盘,说跟礼金抵消了,不亏不赚。 我高兴了,说那行,下次婚宴少两个菜,说不定还能赚。 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,我往楼上走,总觉得我忘了点什么。揉着因酒水而闷痛的太阳穴,打开何释的房门,我想起来了。 今天它不是我一个人的订亲宴,吃喝玩乐太开心,把订亲的另一方给忘了。 我赶紧跑过去赔罪。 “怎么这个时辰就回来了?还早,快去喝个够罢。”说着,他瞪我一眼,翻身进了被窝里。 “错了错了,祖宗,这不是高兴吗?生辰吉乐生辰吉乐。” 他不理我,卷着他的被子缩到床榻最内侧,软白的蚕结了茧,不让看了。我脱了鞋袜爬上去,扒拉着他的被子,想帮他化成一只蝶。 他躲我的手,“熄了烛火睡觉吧。” 我央求着,“你不给我被子,是要把你夫君冻死在冬日里了?到时候你就是小寡妇,披麻戴孝给我守牌坊。” 他仍旧无动于衷,“喝了酒身上燥,哪里会冷,知忆快睡吧,接待了那样多重要的客人,我这样微不足道的,哪里值得你再费力气。” 坏了,三两句哄不好了,我苡橋捏着他的被角手足无措。 人生气的时候啊,得投其所好,可何释对什么都淡淡的,而且他就是喜欢什么,大半夜的,我也没法子给他买过来。 他还喜欢什么呢...夜里能找到的... 诶!远在天边近在眼前,他最喜欢的可不就是我了? 不是我不要脸,纵观他从出生到今日十八,他坚持最久的事就是念书和习武,而他说了,这两样都是因为喜欢我,听我话,所以才做的。 那四舍五入,他坚持最久的不就是喜欢我?都不用四舍五入,他就是最喜欢我。 那我就把自己给他吧。 我跑出去,以最快的速度接水、烧水、沐浴,而后披着单薄中衣飞奔回来。我也不知道到这会儿过了多久了,再回到何释的卧房,他仍旧维持着方才的姿势。 我爬到他身边去,贴着他,还未开口,他先转了过来,昏暗的烛火掩不住他淡红的眼眶。 他转头,“你又跑去和谁——”而后他便收了声。 我发丝未干,中衣散乱,被发尖的水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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